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13号)的要求,2009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可在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或医院内网-科研处-科室动态中下载。
2、申请书请用 计算机 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医院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5月19日,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18日16点前,交医院科技处。
5、晨光计划实行限项申报,上海中医药大学可申报4项。校内答辩初步定于5月25日,请申报者作好准备!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萍、梁燕
联系电话:6314、6201
E-mail:lhtcmkyc@sina.com
龙华医院科技处
200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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