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规范医院医用耗材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根据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8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医院实际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决定现面向企业进行院内公开论证医用耗材的集中服务商采购项目,负责医院日常医用耗材剂的配送工作。
该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考核期)。医院将意向选取一家医用耗材物流配送服务商,按院方需求配送采购的医用耗材。
此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3月13日至3月17日)。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公告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初步方案PPT并发送至lhyy_cg@163.com。
采购部
202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