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1、医学影像学相关专业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50岁以下;
2、副主任医师以上;
3、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大学附属医院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ECT等相关核医学影像学的诊断和治疗,能审核下级医师的报告;
2.带教下级医生;进修医师;研究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科研课题,;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能力。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传真:021-64385700转6419
电子邮箱:lhyyzhaopin@163.com(投递简历请务必注明“应聘核医学科”)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25号
邮编:200032